一家企业,有成文的规定、制度,这一套可以看作企业的管理体系。它还有一套不成文的规定、制度,这就是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不是一个褒义词或是贬义词,它是一个中性词,有好的企业文化,自然有垃圾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也不是大企业、好企业才有的,很多小企业、不优秀的企业,同样有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不是做出来的,都说不成文了,如果企业编写一套《企业文化手册》,那就不是企业文化,而是成文制度。
中国现在为什么企业文化会变成褒义词,他只是一个名词罢了。好战是不是一种文化?狼道是不是一种文化?保守是不是一种文化?低调是不是一种文化?文化一词本身没有褒贬之意,要具体到什么样子的文化才可以判断。
我认为,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无非是好坏优劣的区别。至于“搞企业文化”“做企业文化”,我觉得都是病句,或者缺少必要的形容词。以下举几个例子,带入情景来体会一下什么是企业文化:
1.一个企业文化很差的公司,你在它成文的制度是看不出来的,比如官僚主义的企业文化,你去看制度,看文件,说不定还会以为是一家很好的公司。可等到你要做一件非常紧急的工作事务,需要某正职领导签字,但正职领导出差,副职在办公室也不愿意给你签,说是“制度规定正职领导签字,等他回来吧”,明明会马上对公司造成损失,也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这就是垃圾的企业文化。
2.还是相同的事情发生在另一家公司,正职不在副职在,副职很关心工作的事务,虽然他不敢越矩,但是他会代为你打一个电话给正职领导,向他请示这件事情,正职领导同意事情可以先办,签字等他回来再补。你会认为副职领导把事情做了而且没有承担责任。错!他承担了一旦这件事情搞砸了,正职领导不愿意承认同意过回来以后签字这件事情的风险,这时如果他坚持事实,他将得罪正职领导,如果他附和正职,又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和自己的良心。
3.第三家公司,还是这件事,正职领导不在,副职领导也没有请示,而是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大名,在大名旁边写下了一个“代”字。说明在正职领导不在的时候,他主动完全承担起全部的责任。企业不会因为某人不在而发生暂时的“权力真空”。
不需要神乎其神,企业文化的作用也可以很简单的解释:一家企业的成文规定既无法将现有所有需要规定的事情用穷举法写下来,也无法预测未来会有什么新的需要规定的事情。因此一个企业,无论多么优秀,它的成文规定和实际需求相比一定是“又少又旧”。企业文化作为一套情理上、逻辑上、操守上和理念上的方向性的不成文的规定,为“文件没有规定”的工作做出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