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项目部施工的海军机关警卫营勤务连宿舍及91917部队综合楼整修工程,位于北京市海军大院内,2017年1月初竣工并交付使用,合同总额为437万元,结算总价为447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总价的5%为质保金,共计22.38万元。
在工程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我项目部认真完成了各专业施工内容的履约质保任务。质保期内接到维修任务,我项目部便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全力保障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得到了甲方的好评。
合同质保期届满后,我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起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并于2019年6月全额顺利提取了该工程质保金,至此,该工程全面完结。
第九项目管理部 吴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