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项目部施工的北京延庆91917部队军官宿舍楼新建工程,2016年9月底竣工,结算总价为40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5%质保金,共计20.05万元。
在工程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我项目部人员与甲方人员密切配合,只要出现报修情况,我方及时派人亲临现场进行查看,明确具体维修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属于我方质保期内的质保任务便及时安排专人进行维修,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若非我方合同内的质保内容便及时反馈信息至甲方,述明现场具体原因及情况,保证双方质保期内良好配合。
合同质保期届满后,我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起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于2019年4月顺利提取工程质保金。至此,延庆工程全面完结。
第九项目管理部 吴艳文


